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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可持续发展大数据国际研究中心2022-2023年度国内节点建设培育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2-05-31

  2015年9月,联合国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旨在解决人类社会面临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均衡发展问题,全面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此议程是指导全球发展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其核心是推动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实现。为更好地促进地球系统科学、社会经济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科学的交叉研究,助力2030年议程的落实,可持续发展大数据国际研究中心(以下简称“SDG中心”)于2021年9月6日在京成立,是全球首个以大数据服务2030年议程的国际科研机构。SDG中心依托中国科学院建设运行,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技术促进机制为指导,旨在建成可持续发展大数据科学领域开放共享的大型公共科技平台,成为可持续发展科学研究中心、数据信息服务与技术创新中心、人才培养与教育培训能力建设中心和可持续发展高端智库,服务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实施。

  为加快推动可持续发展大数据领域的创新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可持续发展新需求和新挑战,根据SDG中心建设发展任务,拟部署一批国内节点建设培育项目,搭建可持续发展合作网络,助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为此,特编制发布SDG中心2022-2023年度国内节点建设培育项目指南(国外机构申请详见“2022-2023 Call for Expressions of Interest: Global SDG Partnership”)。

  一、节点建设培育项目定位

  节点建设培育项目是SDG中心开展可持续发展科技合作与创新的重要途径之一。节点建设培育项目重视体制机制创新,以科技创新、落地示范、技术转化为主要手段,通过在大数据、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多种形式、不同层面的合作,促进开展全球可持续发展合作研究与应用示范。

  二、节点建设培育项目目标

  节点建设培育项目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与国内相关机构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应用示范、技术推广、数据共享、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促进科技交流与合作,形成系列可持续发展研究科技成果。根据SDG中心建设培育任务的整体部署,2022年将设置5个左右的节点建设培育项目,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1.        科教合作节点培育

  2.        行业应用与技术研发节点培育

  3.        科学数据中心节点培育

  三、节点建设培育项目任务与资助内容

  1. 科教合作节点培育。面向国内的在SDG目标研究方面有特色的科研机构和高校,重点聚焦SDG 2(零饥饿)、SDG 6(清洁饮水和卫生设施)、SDG 7 (经济实用的清洁能源)、SDG 11(可持续城市与社区)、SDG 13(气候行动)、SDG 14(水下生物)和SDG 15(陆地生物)等可持续发展目标,开展专题研究,推动学科建设,增进学术交流互访,承接教育培训,形成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

  2. 行业应用与技术研发节点培育。面向国内的行业部门和企业机构,基于在行业或领域的业务基础、云平台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平台研发的优势,充分发掘利用和创新地球大数据技术,共建面向SDG目标的具有行业特色和市场孵化潜力的大数据平台和合作联盟,开展SDG综合应用示范落地,促进成果转化,形成经济效益,服务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3. 科学数据中心建设节点培育。面向国内的已建设运行的各类大数据平台,依托已有的数据资源优势,共同探索建立对等的数据共享机制,联合建设具有SDG特色的数据库,拓展丰富SDG大数据平台的数据资源,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模式,解决数据鸿沟以及信息和工具缺失问题,为SDG的实现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四、遴选原则

  结合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意向书遴选工作。

  1. 培育项目申请应以助力实现2个及以上联合国SDGs为目标。

  2. 研究内容应聚焦国内外可持续发展的有关科学问题和共性挑战,明确针对实现SDGs目标的环境-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开展研究。

  3. 鼓励科技创新、学科交叉、国际科技合作特别是多边合作。

  4. 建设内容目标清晰、内容具体、方案路径可行,鼓励提供政策、资源等保障。

  5. 能有效拓展SDG中心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技术、产品或标准的落地,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影响。

  五、2022-2023年度资助计划

  2022-2023年度拟资助国内节点建设培育项目不超过5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资助期限1年。

  六、申报要求

  1. 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每个单位限申请1项节点建设培育项目。

  2. 申请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申请培育项目应至少符合建设内容中明确的三种类型之一。

  3. 国内节点建设培育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科技成果及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由SDG中心与项目承担单位共有(具体共有方式、份额比例根据具体项目及双方贡献大小在协议中另行约定)。各类科技成果的发布、使用、转让等,应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分配原则进行处理。

  4. 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在论文发表、专著出版、专利申请、奖励申请时,应标注“可持续发展大数据国际研究中心”,代表性成果应标注在第一位。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Inter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of Big Dat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七、意向书撰写要求

  1. 按照意向书模板(见附件)撰写,要求数据真实可靠、文字精炼。

  2. 意向书应由申报单位负责人及申请人签字。

  八、申请受理与评审

  1. 项目申请窗口期为一年两次。首次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6月1日- 6月30日,第二次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 12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 意向书由申请单位审核后,申请人将word版意向书及含签字的PDF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secretariat@cbas.ac.cn),文档及邮件命名方式为“节点建设培育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

  3. 在收到意向书后,SDG中心将组织初审。

  4. 通过初审的意向书将由SDG中心书面通知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在收到申请书后,SDG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晓兰 邮箱:secretariat@cbas.ac.cn 电话:010-82177122

  附件:意向书模板(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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